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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清华:归去来,或从故乡的方向看——读莫言新作的旧角度

发布日期:2019-06-01

来源:《当代作家评论》 | 张清华

近几年中,我有机会去了几次高密东北乡。有两次是开会顺访,参观了莫言在故乡的旧居,还有一次是作为“文学顾问”,跟随纪录片摄制组张同道等前往,一起陪莫言回了一次故乡。这次还参观了他当兵时在高密县城的旧居,好像是在南关的一座小小的院落,有他亲自盖起来的几间平房,院中有两棵长势很好的石榴树,好像还有一棵是银杏。深秋时节,院子里一地金黄,虽是略微寒碜了一点,但比老家那个旧居却是好得多了。莫言说他的《丰乳肥臀》就是在这里写的,他告诉我,那时里屋的这张桌子上只有一摞写就的稿纸,其他什么也没有。

桌子还是从前的老样子,而照片里的人却由年轻而沧桑了许多,当然,也比年轻时看上去更帅气了几分。我摸摸那桌子,其实就是一张再普通不过的、民间手工制作的桌子,上了很浓的清漆。它的并不光亮的桌面,仿佛见证着主人当年简陋而清贫的时光,但在这里,却分明曾有过一个世纪的风云激荡,有过主人公澎湃汹涌血火交织的历史想象。

所谓的高密东北乡,在小说里是一片磅礴原始而又苍茫的土地——甚至你可以将其解读为是“民间”或“大地”一样的概念性的去所,那么巨大的存在。但在现实中,却是那么小小的一点。

我时常回忆起《红高粱家族》和《丰乳肥臀》中的高密东北乡,在那其中,仅是胶河就十分宽广,还有一条稍远一点的墨水河,两者都是水流滔滔、流淌着逝水年华和历史变迁的名河,往昔的浮光跃金,如今只剩下一条时常断水的小河沟了。墨水河我没看到,但胶河已然是断续的水洼。自然的衰败——终归也是人事的衰微——似乎是无可挽回的,但现实与文学想象,确乎也有距离。在小说里,我设想主人公的家距离胶河要有一段不小的距离,那里安放着一个莽莽苍苍的自然世界,有野物出没,有莽汉逍遥,有可供骏马驰骋的丛林与开阔地,而现实中莫言的旧居,却只是坐落在距河边不过三十几米的地方。

我遂感慨,童年的空间感就是如此,你直到长大了,才知道那片土地有多么小。

更小的是那爿低矮的老屋,说是五间草房,其实总的面积也不过二三十平米,西头两间是当年父母亲住的,一盘土炕占了一间,另一间是贮藏室,放粮食和农具的地方,一架母亲用的纺车还蹲在那里。中间一间是门厅,其实也是灶屋,贴地盘着一个锅台,几个人进来就站不下了。东面的,就是莫言的婚房了,当年娶媳妇、生女儿都是在这里。墙上糊着一层旧报纸,算是唯一不一样的“装修”,一张相框,里面嵌了许多张老照片,其中引我注意的一张是莫言戎装持枪的样子,很是威武。相框下摆着几个小件,其中一个是一只喝水的军用瓷缸子,似乎油漆还是完整的。

这便是昔年的全部家当。无法想象这就是昨天,这个家庭曾经历的清寒与贫乏,但就这里,诞生了那些令人难以置信的诡奇想象,凝成了那些大河滔滔般的有生命的文字。

这就是故乡,比鲁迅的那个要简陋数倍,但同样是出发且归来的地方。

它才是莫言魂牵梦绕的。跟着他回来一趟,才会有贴近的这种感觉。

几年来屡有朋友托我捎话,让我劝他到国外住住,在澳门或者香港买个房子,可以躲躲国内的热闹,少些世俗的活动与劳累的应酬。我甚至冒失地建议,干脆在巴黎买一所房子,到那里可以近距离地感知一些西方作家的思想,当一个真正的“国际化作家”。但这些都被他一笑置之。尽管他也不愿被俗事所困,但他说,不懂外语去了国外便很无趣,也很难适应人家的环境。这是他的回答。我有些不以为然,心想,只要他愿意,这些其实都不是问题。

到这才发现,他说那些也都是敷衍之辞,而真正的原因不是别的,就是他无法长时间地离开他的土地。因为他的灵感很少来自别处,而总是出于那片狭小的、在地球上很难查找,但在他的精神与艺术世界里却无比广大的土地。

天公如此作美。第一天是深秋,衰草萋萋,落叶满地,在故乡河边的一块洼地上,他穿过童年割草和放牛的荒野,走入了一片树叶寥落的杨林。那片林子的年龄肯定没有他大,所以他对着这林子述说着他的故事,摄像机无声地跟拍。他走着,深一脚浅一脚,声音也时断时续,我忽然看到他走进了一场大雪之中。

一片白茫茫,仿佛《红楼梦》里的某个景象。

这当然是幻觉。同道说,我们运气真好,第一天还是秋季,第二天早上就下了这场大雪,还是那片外景地,季节却忽地焕然一变,他的片子里就出现了这神奇的一幕。莫言在故乡的土地上走着,也仿佛是穿越了时光漫漶的隧道,穿越了现实与幻境交替的存在,穿越了化蝶破蛹的一刻。文学真好,它的幻觉不止是抽象的,也是可触摸的,它的变幻充满了哲学性的生长与升华,有始料不及的广远寓意。

莫言走在他故乡以西三里远的河道里。那里是《透明的红萝卜》故事的发生地,一座简陋的水闸还矗立在河边,连接着另一条更小的干脆已经淤塞的河沟。在那里曾经发生过一个凄美的、荡人心魄的爱情故事,少年的幻想与悲伤仿佛还在空气里沉浸。我知道那个砸石子的黑孩,其实就是莫言自己,但他现在穿了一件棉布夹克,戴着鸭舌帽,围着一块厚厚的围巾,摇着他中年的步子,走在荒草起伏的沟坎上,有几许兴奋、或者也有些许伤感地看着周围。他的手势一摇一摇的,在我们的前面兀自走着。

我看见他瞬间被大雪——乡愁般的大雪遮挡了身影。他回到了他的记忆、童年,以及属于他的高密东北乡。而我们,却都是银幕以外走不进去的观众。

遇见乡人的时候,莫言就干脆收起了他那有口音的普通话。就像陶潜《饮酒》诗中所说的,“父老杂乱言,觞酌失行次”,还没等喝酒,便说起了似乎有那么一点“醉意”的高密东北乡的方言。他告诉我,2012年末去瑞典领奖的时候,一位“洋老乡”驱车几百公里来祝贺他,这女士长着一头金发,一双碧眼,却可以说一口纯正的高密东北乡土话。她在中国出生并长大,1970年代才回到瑞典,是一位在高密东北乡传教的瑞典籍牧师的女儿。我遂知道,《丰乳肥臀》中所写的那个马洛亚牧师,确乎不是故意给设奖者“眉目传情”,而是确有原型的。

而我多年中,都无意识地放大了这个人物的“对话性意图”。

进了他的家——其实是他二哥的家,他90多岁的父亲现住在老二家。张同道架着机器,外面雨夹雪在落着,老爷子的声音洪亮得很,但说的话别人基本听不懂,当然别人说的,他也听不懂。莫言就不断地转换口音,为他翻译。其时他的生日快到了,莫言希望与全家和亲朋在城里面吃一顿饭,但老人家坚决不应,坚持要在家吃。后来莫言急了,便说您这样是不给大家方便嘛。他用笔在一张A4纸上,郑重地写下理由,还有吃饭的地点,老爷子最终还是答应了。

宴席我没有赶上,但后来看到了私人视频,莫言还在亲朋中间讲了话,讲得很精彩,可惜没有更多人看到。作为不在现场的读者,不知怎地,我却似乎更像是一个在场者,因为我在莫言随后的小说中看到了更多,仿佛他们也都是参加宴会的人物。

至为奇怪,随他回了一次乡,我感觉自己变成了他小说世界中如影随形的人物。无论再次读旧作,还是初遇其新作,都有了一个挥之难去的幻觉,仿佛那些人物都是真的,是他那些乡人中的一个,而且也都成了我熟谙的“故人”。

这些熟人一直在我眼前晃动,仿佛也让我穿越回了童年,或者往事之中。

在《地主的眼神》里,我看到着力的一个“意”字,那“眼神”似乎比人物本身还重要。眼神里,有着历史的恩怨纠结,难以言喻的人性奥妙,它让我们体会到历史确乎没有政治那么简单,善恶也没有阶级那么分明,乡村的伦理和农民的文化也不是那么容易改变,家族的恩怨情仇似乎还一直在后人之中延续,又随着时间的沧海桑田在发生着和解与湮灭。一个短篇几乎包含了所有乡村历史的风云与人世的无常翻转。我在莫言的乡人中搜寻着,其实也是在我的乡人中搜寻着,仿佛一张旧照片,我感到它就存在于我童年的记忆中,觉得那么熟悉。

我还需要言之凿凿地说,这是好的小说,或者出色的人物刻画之类的话么。那些笑骂的,或斥之为平庸的、江郎才尽的,尽可以表达他们的看法,但一个真正的好作品难道不是在唤起你的记忆或者经验的同时,让你忘记或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吗?

另一篇《等待摩西》,亦是对近几十年历史变迁的一个缩写式素描。它所包含的其实是一个长篇的容量,传达的内涵也不亚于一个长篇的形制。这个半是好人半是骗子的柳摩西,他所做的一切,打爷爷、骗妻子、假豪爽,耍各种伎俩,几经发迹又潦倒落魄,正显示了乡村在这些年中的伦理颠覆与财富轮回,印证了人心世道在这个过程中所经历的一切。他可能就部分地活在我们身上,或者就是我童年的某个玩伴,是我曾经交集与爱憎过的一个兄弟,或是芸芸众生中的任意一员。读这部小说,你无法不为自己所亲尝或听闻的故事,而感到如在眼前,且五味交杂。

还有《左镰》《斗士》等,我都看到了莫言活跃的记忆及其不断地发酵,这是作家与我们不同的,也是作家必须有的责任。遗忘是社会的天性,也是人性的本然,它投射到历史之中,便会成为人类的阿基里斯之踵,一旦遗忘,人类便再难进步。这里有变相的自审,也有历史悲剧的强调,有现实的殷殷提醒。在他隐显交织的笔墨中,分明闪现着这种焦灼,也断续有这样的提醒。

真正强烈提醒的还有《天下太平》。这篇幽默而又令人不安的小说里,充溢着莫言惯用的寓言笔法。水塘里的鱼是如此肥美,打鱼人心中充满了喜悦的贪欲,但叙述的情境却近乎一个荒诞的梦境,少年被那只鳖咬住了手指,引发了打鱼者与看守人的争执,也扰动了平静得近乎空心化了的村庄,更昭示了自然环境急剧且后果不明的恶化。所有的危机都似乎在一件不足挂齿的小荒唐事中露出了端倪,而鳖背上隐约可见的“天下太平”四字,反而更衬托出这种“乡村正在死亡”的危机的深远与难测。

显然,我并不想在这篇随记式的文字中端着架子逐个评说。我想表达的是,作为一个试图并且接近过作者的经验世界,特别是接近过其故乡以及故乡人事的读者,我似乎找到了一个更加直接和切近的角度。

当然还有历史,以及由历史演出的戏剧。以往莫言写出了戏剧般的小说,《檀香刑》《生死疲劳》都庶几近之,也写出了戏剧化的历史。远的不说,近的也有作为双重文本之一的戏剧体《蛙》,这次又读到了他的戏曲剧本《锦衣》。我想说,他还是钟情于他的历史叙述——在诸多围栏或是天花板下的、戴着镣铐舞蹈的叙述,以及借古喻今或是古今对话的笔致,表达他的感愤或忧思,对人性与文化的解读与抨击。

只是,这次他彻底换了腔调,戏曲,地方性的戏曲——他写作中如果有“假想唱腔”的话,一定首先是他故乡的茂腔,或“猫腔”。不知为何,我在读《锦衣》时,耳边响起了高密东北乡的土话,间或还有操着家乡话在念白的莫言的口音。

“这里有英雄救美,有移花接木,有善恶必报,也有偷梁换柱,种种旧戏中常见的结构与主题,在其中都有体现。当然,最重要的,是它再度深入探究和处理了近代中国的革命与社会问题,既生动地再现了中国社会的各种弊病,披露了人性与国民性的致命缺陷,又从文化、制度、伦理,甚至文明的层面,深入地揭示了国家衰亡和人民造反的原因。可以说,莫言以他独有的戏剧性笔触,通过人物的对话,活脱脱将之彰显无遗”。

这也是我之前的一小段时评文字。我不想再重复戏中的精彩,这捕风捉影的故事或许有些许传说中的出处,但更多是移花接木与望文生戏,它说到底,仍是高密东北乡这块土地上固有的蛮荒与野性中疯长出的故事。

我读出了几许悲伤,还有更多的无奈。比之年轻时的澎湃汹涌,现在的莫言或许已是静水流深,但故乡依然是他灵感的温床。我读出了几分屈原和杜甫,也读出了几分陶渊明和李白,当然,都是下降到尘土、接上了地气的他们。我终于知道,莫言为什么总是喜欢回到老家去写作,这与现代作家几乎是背道而驰。鲁迅选择了离去,沈从文选择了遥想,而他却选择了归来,虽然他们所批评的、所切肤疼痛的东西,是这样的一致。

“羁鸟念旧林,池鱼思故渊……”这也许是古老的天性,抑或是有现实的驱赶——“久在樊笼里,复得返自然”。我不太愿意用类似“晚期风格”(赛义德所谈)式的概念去形容,但这些作品中所显示的某种从容、宁静、缓慢、自然,以及它背后所隐含的某种不易觉察的矛盾、困顿、疲倦与伤感,还有其中可能的传统式的“归返心态”,确乎是绊住了我的心。

我知道,他只是不断地归来,还不是——也可能永远不会——成为另一个陶渊明。“后诺奖时期”或许是有的,但“晚期风格”还谈不上,我们只是因之看到了他更趋多面的性质,对我来说,确乎有一个不断出发的现代主义的莫言,也无疑地看到了一个不断归来的模糊的莫言,他不再一味地“现代”,但却变得更为丰满。